湖南省标识行业协会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的优势和作为中介组织的作用,协助政府从事行业管理,以服务行业、行业自律、行业协调为基本职能,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社会道德风尚,推动湖南省标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协会主要有以下几个服务职能:
(一)沟通职能:发挥政府与行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向政府传达行业内企业的共同诉求。开展行业调查,与政府联系,并向政府提出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有关的行业标准、参与政府采购的论证和咨询。
(二)服务职能:组织会员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进行国内外行业间经济技术交流,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方式的设计活动,交流经验,传播信息,活跃学术思想。为行业会员提供交流、展示、会议、培训等专业服务。
(三)研究职能:对本行业经营情况进行调研,研究行业面临的问题,提出建议,出版刊物,供行业同仁与政府参考。接受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并承担相关课题的研究,组织相关项目前的论证、验收。
(四)监督职能:对本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手段、经营作风进行监督,维护行业信誉,鼓励公平竞争。
(五)评审职能:协同政府相关部门对本行业的设计机构和生产制作单位进行资格认证,协助政府对本行业专业人员的技能进行资格培训评审。
(六)协调职能:制定行规、行约及各类标准来协调本行业企业之间的经营行为。
(七)激励职能:组织地方性的标识设计竞赛、评比、评奖,表彰奖励在本行业的设计、生产、管理、市场拓展等方面成绩优秀的机构和人员。
(八)咨询职能:建设网络、刊物等行业信息共享平台,为会员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与咨询服务。